本报记者 张安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破产的批复,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必须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同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风险处置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此前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获批。下一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四川信托的风险早在2020年6月份就已暴露。2020年6月末,四川信托发布致投资者公开信中表示,受全球经济下行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
同年12月下旬,四川信托被实施监管强制措施。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表示,四川信托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期,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
此后,经历了数年的化险工作,四川信托在2023年12月末发布了《关于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通知》。根据四川信托官网信息及此前业内流传的一份“自然人投资者签约方案手册”内容显示,风险化解方案中,自然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为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比例为4折至8折。
截至2024年3月5日,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窗口期正式结束。但截至目前,四川信托方面也没有披露最终的签约情况。根据公司此前披露数据,截至2月26日24时,与春晓公司签约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投资者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对于此次四川信托通过监管批复进入破产程序,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可能意味着未来有问题的信托公司通过市场化重整将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化险途径。信托行业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较为快速地实现优胜劣汰、资源整合、处置行业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自《信托法》颁布以来,仅有新华信托被裁定了破产清算,尚未有信托公司实施过破产重整。若此次四川信托能够完成破产重整,将成为《信托法》颁布后业内首例实施破产重整的信托公司。
喻智表示,进入破产程序只是破产重整工作的开始,后续还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和债权人等多方博弈完善重整计划,此后会由法院裁定执行重整计划。
“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金融机构的破产重整工作涉及面往往会更大,监管部门通常需要考虑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程序相对更加复杂。”喻智进一步表示,一般重整计划提交时间是6个月,但可延期3个月,如果到期不能提交或计划未获通过,重整失败就会进入破产清算。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体自然人整体签约率已经达到95.02%。而根据此前业内流传的“自然人投资者签约方案手册”内容显示,若签约期内全体自然人签约率超过90%,则此次方案的付款时间为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3个月内付款100%。以此来看,投资者有望在4月1日起的9个月内获得相关款项。
喻智表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四川信托的自然人投资者有可能在2024年内拿回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