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正式实施个人外汇管理改革,坚持真实性审核原则,确定了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的年度便利化金额,相当于每人每年5万美元,以满足和便利个人多方面的外汇使用。个人外汇业务按交易性质分为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其中,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进行管理,无障碍满足个人真实、合规、合理的经常项目外汇需求;资本项目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流程进行管理。自2011年起,个人无需出门即可通过银行电子渠道轻松办理购汇和结汇。
一、境内个人办理结汇业务时,在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经常项目结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例如,A的子女为常年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果A收到其子女从国外汇出的赡家款,结汇时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就可以办理。再比如,在国外工作的B从外国老板那里领取工资。对于结汇时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部分,可以通过提供就业合同、收入证明等材料就可办理。此外,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赡家款和员工工资工资方面,个人也可以根据相关资料选择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结汇。
二、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在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应如实申报购汇信息,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用于经常项目和已经开放的资本项目,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境外就医等等,但不得出借或借用他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或用于一些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比如境外房地产投资、证券投资、购买投资性保险等;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例如,甲即将出国留学,需购汇支付学费,甲方可选择向银行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学费支付表等能够证明出国留学外汇真实性的资料,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购汇;也可以选择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
三、境外个人办理结汇业务时,在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经常项目结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例如,当境外个人需要在中国支付租金并办理结汇时,如果超过年度便利化限额,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发票票或支付通知。
四、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境外个人如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享有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购汇额度。
(1)个人当日存入的外币现金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可凭其有效身份证直接到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还需向银行提供现钞来源证明。
(2)个人当日提取外币现金不超过1万美元的,可以凭有效身份证直接到银行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凭有效身份证、提款目的证明等材料办理。
例如,乙计划出国旅行,并需要少量外币现金以支付零星费用,他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直接从银行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外币现钞交易通常与欺诈、赌博和洗钱等犯罪活动密切相关。多数国家对外币现钞有严格的管理。此外,根据反洗钱、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行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一般会主动对一些异常、可疑和大额的外汇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要求个人提供证明材料,个人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外汇交易真实合法的,银行可以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