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讲讲投资顾问公司缴费成为会员后是否真的能向顾问们之前所说的那样能赚到钱。
近期有朋友私信到新宇法务(18702774976)说被所谓的投资咨询公司给骗了,缴了会员也听从了建议后根本就没有赚到钱,反而缴纳高额会费后还亏损严重!
很多所谓的投资咨询顾问公司,以各种方式吸引投资者,为了让人相信所谓的老师真的很厉害,花心思去打造,最终他们的目的却只有一个,就是投资者的口袋,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希望碰到糖衣炮弹的投资者可以足够理性,不要被骗还不知道,还单纯的以为真的只是自己操作不当。
网络上太多打着免费荐股的幌子坑骗着投资者的积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重利之下必有勇夫。所谓的“老师、股神”之类的人,用一些让你尝过甜头的利益来绑住你,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神”,这样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拿走”你的血汗钱,不是亏损在投资市场。
巨丰投顾受害者真实案例(经受害者同意后撰写):
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巨丰投顾的,随后就加了我的微信好友,随后给我讲述他们是如何炒股挣钱的,聊了几天后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就邀请我加入了一个炒股指导的群组,群里有免费的客服给大家分析行业内情,讲解股票大权,推荐牛股,我报着试试看的想法,说不定能提高炒股技巧,客服也在群里晒图片,群里的群友轻轻松松就赚了几万。当时他们宣传股票收益率非常高,还晒出他们客户的盈利截图,我就这么相信了。
于是我就心动了,交了28000元的会员服务费用,但是买入股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他们又让我投资了20000多元,后来还是处于亏损状态。我多次找他们理论,要求退款被拒,理由是我听了课程,还有给我服务之类的,按这种算法,我要倒找他们钱。
接受委托后,分析如下:投顾经营机构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按规定主动向投资者提示交易风险,并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案件结果: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整理了所有证据,双方经过多次谈判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共计退赔了当事人大部分损失金额。
针对此类骗局,新宇法务提醒广大市民,股票投资具有风险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要多一些理性,少一分侥幸,不要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花钱能买到的“内部消息”都是骗局。
最后新宇法务(18702774976)再啰嗦一句:十人受骗,九人贪财,天上掉馅饼,汇款是陷阱!坚守汇款底线,预防电信诈骗;息高利是浮云,脚踏实地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