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在2016年正式开通,这一机制允许内地和香港的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从而促进了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1、深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深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深交所上市的股票。
2、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深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
1.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2.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
3.投资范围限于两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协商确定的股票。
4.对跨境投资实行每日额度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两地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5.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