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4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总体上开展还不平衡,部分企业存在不愿追责、不敢追责、不会追责的“三不”问题,有的企业监督协同贯通不够、追责成果运用有待加强、监督追责权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责任追究促整改、促提升正向作用,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升管理贯通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通知》明确,中央企业要紧盯重大违规问题;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持续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机制。通知明确,对新设立的中央企业或新投资并购的子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工作体系有效覆盖。
《通知》提出,要深度推广管理提升建议书。重点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2023年,各中央企业要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同时高度关注房地产信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非主业投资等存在风险,针对性提出管理提升建议,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从房地产的角度看,包括信托业务、非主业投资等,都是很多央企可能会涉及到的。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央企的房地产投资力度明显强化,若是此类投资过程中融资政策不到位,或者开发方面有问题,那么也很容易衍生出新的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紧迫,给出的融资利率比较高,存在部分央企、国企通过表内外的各种渠道,投给地产企业的现象,不仅推高了地产的杠杆率,扩大了地产的风险,其投资本身也有风险。”李宇嘉指出:“央企给地产融资,本身也向市场传达了‘安全’和‘背书’的信号,其他市场资金也趋之若鹜,导致违规融资、违规投资在地产行业愈演愈烈,表现为开发商通过信托、明股实债、私募、代持等方式的融资规模非常大,而且具有隐蔽性,导致地产本身的风险被低估。”
“此次重点提及了房地产信托的业务。这也说明,当前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还在推进。央企应提前查找问题和堵住漏洞,能够防范信托业务对央企地产投资等产生冲击。”严跃进补充说。
来源:国 资 委 网 站、证 券 时 报、新 京 报等
上一条:中小板代码是多少开头的
下一条:股票换手率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