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信托业务分类调整有了新进展。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陆续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标志着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即将拉开帷幕。
为了稳妥信托业务分类调整工作,各家信托公司需按照要求先进行试分类填报,以便对《通知》作进一步完善。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通知》鼓励信托公司规范发展资产管理类信托业务,积极探索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并设置5年过渡整改期,以便信托公司有序开展存量业务整改。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翁冠星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分类意味着从监管角度而言,监管层有可能会根据信托公司评级和资源,对其业务范围等进行差别化监管;而对于转型较慢、风险控制不佳、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公司后续业务则会受到影响。
明确新三类
“我们是以上月底的业务数据为基准,按照《通知》要求对存量信托业务进行分类填报,填报期限不超过半个月。” 一位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另一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规与今年4月监管层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仅出现微调,并无核心不同,“公司已经有较为全面的预期,各项工作也已经开展部署。”
头部某信托公司相关人员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待整改业务情况也需要进行填报。
不过也有其他信托公司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收到需要填报的《通知》。
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强调信托公司应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设定信托业务边界,不得开展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同时《征求意见稿》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
其中,资产管理信托项下有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与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等4个分类;资产服务信托项下分为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4个分类,且这4项分类下仍各有细化分类项目。
“此次《通知》主要调整了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细分内容,在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项下新增加家庭服务信托,并其他财富管理信托改为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和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信托。”华南某信托公司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在翁冠星看来,市场上经常将家庭服务信托和家族信托业务混为一谈,然而这是有区别的。
所谓家庭服务信托是指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个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委托,提供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等服务。
“新增家庭服务信托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到了新阶段,一方面家庭的财富总量随着社会发展而增加,另一方面国内外市场又因为疫情防控、国际争端、美元加息等因素,面临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外加传统的国内房地产高增长节奏停止,使得这些财富产生新的配置需求。因此通过信托专业机构完成财富传承更为合适,这也是市场上较为一致的观点。” 翁冠星表示。
“新的信托分类对信托公司业务的影响有待观察。”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张昇立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信托行业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底层资产投资管理风险较大,过去地产类、政信类产品难以持续。虽然新规中强调“资产服务信托”等的发展要求,但是新业务开展和见效仍需时间。
重塑发展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中明确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万元,期限不低于5年,投资范围限于投资标的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的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或者信托计划。
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则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个人委托,提供财产保护和管理服务。委托人应当以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不得拆分转让。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初始设立时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600万元。
而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信托则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企业或其他组织委托,提供综合财务规划、特定资产处置、薪酬福利管理等信托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以自身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不得以受托管理的他人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信托受益权不得拆分转让。企业财富管理信托初始设立时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
在谈及细分项信托业务门槛设置时,资深业内专家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是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市场需求与信托监管间综合考量的结果,对日后具体工作的开展有了更为明确的指导作用。
眼下信托业务分类已经明确,在此基础上,各家信托公司如何求同存异争取最大化的市场份额?
张昇立认为,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要同时做“加减法”。
“一方面对存量业务包括通道业务在内的业务进行规模压缩,化解过去因为粗放管理等原因积累的项目风险;另一方面对新规中的新业务要积极研究和部署,回归信托本源,建立人才团队满足新市场的需求。” 张昇立坦言。
“相对于传统信托领域涉及复杂、专业性强的产品,我国目前信托产品可选项不足,且信誉度也有待提升。” 翁冠星认为,不同信托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规模、从业人员专业资质、股东资源等,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专业产品,既有助于单个产品发展也有利于委托人在市场上有不同的比较和选择。
正如业内人士所言,2022年又是一个信托年。未来,伴随着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足鼎立新分类格局的形成,信托行业将正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信托公司应逐渐摆脱传统业务依赖,以现有标品、股权、资产证券化以及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经验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强自身投研能力、主动管理能力、社会公信力以及科技服务能力等,逐步打造信托公司新的业务支撑体系和核心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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