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信托公布风险处置工作最新进展。
通报显示,11月26日晚,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都市公安局、四川信托负责人与部分委托人代表在四川信托召开了沟通会。成都市公安局通报了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进展情况。
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开展清产核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公司三家中介机构(简称“三所”)自5月11日入场工作以来,监管工作组持续督导三所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通过周例会、阶段性沟通交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持续跟进三所工作进展。及时协调帮助三所解决询证函回函等症结问题,推动工作尽快完成。目前,三所已向四川信托提交资产负债表审计、法律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论报告。
二、全面推进风险资产清收处置。
制定四川信托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方案,压实四川信托、受托服务组、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责任,综合发挥市场、行政、司法等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清收处置。分类分区、一户一策制定清收措施,推进应诉尽诉工作,全面保全资产。建立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台账制度,按周更新统计台账,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盘实项目资产。建立健全清收处置配套机制,组织召开清收处置再动员会,完成对公司架构和人员调整。督促四川信托逐项目细化方案,建立由公司高管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团队、人员以及清收目标和完成时限。相关市(州)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辖内风险项目清收处置。部分重点风险项目陆续实现现金或资产清收。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办和司法追赃挽损。
在前期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基础上,按公安机关要求,持续配合提供具体项目资料、专项说明情况。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会商,主动及时反映与案件相关动态信息,助力司法追赃挽损工作。继续配合法院做好司法集中管辖落地后续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刘某某等5人依法执行逮捕,对另外7人依法取保候审,对相关涉案资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四、积极推进重组工作。
加大重组推进力度,进一步与省内外有意愿、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沟通接洽,为适格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创造条件;加大向上沟通汇报力度,为重组工作争取政策支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结合三所清产核资工作摸底风险项目,测算重组成本,研究重组方案。
五、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四川银保监局已对四川信托作出罚款3490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对刘沧龙、陈洪亮等15人实施禁止一定期限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一定期限内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并罚款等方式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672万元。现正抓紧推进对四川信托其余2名责任人行政处罚工作。待对17名责任人行政处罚整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此前,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四川信托因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宗罪被罚3490万。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信托于2010年成立,注册资本为35亿元,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04%为第一大股东,中海信托持股30.25%为第二股东,宏达股份持股22.16%位居第三。其中,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沧龙。
去年6月份,上市公司杭锅股份的一纸公告,揭露出四川信托正在遭遇兑付危机。
随后,同年6月15日,数百名投资者来到四川信托总部川信大厦,与四川信托沟通所投资产品的逾期状况与处理方案。沟通会上,四川信托总裁刘景峰表示,兑付问题是因为4月24日停发TOT产品造成的。根据统计,2020年5月29日第一笔延期项目出现后,到2020年底,这期间涉及到期产品规模为129.9亿元,有大部分可能会延期;2021年内到期的TOT产品是103.45亿元;2022年内到期的TOT产品是19.22亿元。总计存续规模为252.57亿元。
同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四川银保监局将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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