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信托公司FOF业务的现状分析
信托公司开展 FOF 的意义
20世纪70年代,FOF产生于美国,最早是以投资一系列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形式存在。1985年先锋基金(Vanguard)推出第一只证券类FOF基金。2005年,招商证券发起第一只私募FOF——招商基金宝。2016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 FOF的发展迎来市场风口。随着监管政策的转向,信托公司需要积极发展标品类信托业务,FOF产品底层投资于标准化资产,可帮助信托公司拓展标品类业务,对信托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1.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大类资产配置需要
信托公司的客户以高净值或超高净值客户为主,具有较高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资产配置需求。随着全球利率下行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传统的非标产品并不一定能够满足客户需求,越来越多的客户会增加对权益类产品的配置。信托公司若是有丰富的产品线,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理财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大类资产配置需要;而且还可以提升自身主动管理能力,加快信托转型。
目前,信托公司主要提供依然是非标产品,标品类信托产品占比非常小。FOF作为底层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组合投资产品可以丰富产品的资产配置领域和策略类型,建立更多元化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线,更有效地满足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
2. 培养信托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促进向标品业务转型
当前信托公司在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方面的投资能专业能力相对欠缺,短期很难建立完整的体系开展标品投资业务。展业初期,信托公司可开展FOF业务,通过与专业私募管理人的合作,帮助其熟悉相关领域的基础资产,了解不同资产下不同策略的收益和风险来源,学习并借鉴其投资策略,根据公司自身的风险属性和风险偏好,可以逐步培养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
3. 响应监管政策需要,引导信托公司开展标品业务
2018年以来,监管层出台的多项政策对信托公司未来的业务转型方向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势必将促进信托公司更多地开展标品业务。未来信托公司的非标债权业务在投资规模、期限错配上都面临着严格限制,提高在标品类业务的参与度,加大拓展投资于债券、股票的标准化资产管理业务的力度是大势所趋,标品类信托业务将迎来政策推动的发展红利期。其中相对更容易开展的就是FOF业务,FOF业务具备投资类信托的属性,也能满足主动化管理的投资转型需求。信托公司开展FOF业务既是响应监管政策,发展直接融资的需求,也是回归信托本源,谋求转型不可或缺的一环。
4. 可与现有业务如阳光私募、非标业务等实现协同发展
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可与FOF业务实现协同发展。从资产端看,信托公司阳光私募业务可为FOF业务开展过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备选池和筛选规则的建立提供帮助,信托公司直接投资债券、股票和基金的标准化投资业务可为FOF业务开展提供资产配置经验。信托公司非标业务可为FOF业务在私募债券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考量等方面提供参考。从资金端看,信托公司固有资金可作为FOF业务开展的长期资金支持,避免FOF产品因资金端的不稳定导致业绩的大幅波动和策略的不可持续。FOF业务也可与家族信托业务进行协同合作,FOF产品可为家族信托客户提供中长期配置资产,同时家族信托客户也为FOF业务发展提供了中长期资金支持。
信托公司开展 FOF 业务的难点
1. 大类资产配置的难度较大,信托公司专业能力有待提升FOF产品在母基金层面对管理人多资产配置能力要求高。不仅需要对宏观、大类资产进行全局分析,还需要筛选子基金,并确定投资比例,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资产配置再调整,把握资产轮动机会。这其中的每一项都对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 底层子基金难以进行有效筛选及运作监督
母基金管理人确定策略配置后还面临着管理人与子基金的筛选问题。在净值分析基础上,需要进行深入的基金归因分析,分析基金的盈亏来源。鉴别基金后,还需有定性调研来加强对管理人的了解,丰富的谈判经验获得合适的商务条款与优质策略,最终产品落地的时候还需要有配套的运营支持。当前私募基金大都由第三方提供托管服务,对了解私募基金的日常运作以及估值表的获取造成一定的难度。母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对私募管理人是否存在风格偏移、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投资、实际风险头寸等进行有效监测,由此可能导致母基金的配置策略失效。
3. 双重收费降低产品吸引力
随着信托公司、公募基金、券商理财和私募管理人都在积极布局FOF产品,而优秀的底层私募子基金马太效应明显,每家子基金管理人投资策略对应的资金头寸有限,因此在选择子基金管理人方面竞争激烈,母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费用会让步较多。同时优秀的子基金明星管理人本身收取管理费用较高,由此进一步导致信托报酬下降,可能无法覆盖信托公司日常运作成本,这就造成业务团队积极性不高。
4. 募资困难,产品规模较小,导致其流动性管理难度较大
信托公司主要依赖于非标产品,标品类产品数量少,客户认可度较低,市场上同类型竞品较多,这都造成信托公司发行FOF产品募资相对困难。当前信托公司已经尝试FOF业务,但总体规模较小。在总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无法开展多项底层基金配置,对母基金本身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挑战。产品规模较小,在投资的过程中就需要对资金头寸做好前置准备,这又会影响母基金资产配置,影响基金收益;产品的开放申赎需要产品规模维持一定的体量,若是单纯完全依靠赎回子基金解决流动性问题,将影响母基金资产配置效果。
5. FOF业务团队绩效考核困难
FOF产品的投资策略需要业务团队投资理念一致,长期磨合后才能取得丰厚的收益。开展FOF业务前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研究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及对相关子基金的筛选,后期还需要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交易策略逐步建仓平滑收益曲线,基金的超额收益以及大部分管理费都需要在基金结束后提取,因此短期内无法体现业务团队的相关业绩,这都对团队的绩效考核造成了一定的压力,而且激励效果弱化的情况下又会对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投资策略的稳定性,因此如何对FOF业务团队进行业绩考核也是一大难点。
FOF 业务的优劣势分析
1. FOF产品的优势
(1)投资策略灵活
FOF产品的投资思路非常灵活,不但可以投资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LOF基金、ETF基金以及债券基金和货币型基金,而且将基金与股票、新股认购、银行存款等资产共同按比例投资。相比直接购买基金,FOF买的是“一篮子基金”组合,避免了购买单只或少量基金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或失误。而且,由于FOF的投资范围广,投资策略和结构多样,所以可以形成各种风险收益水平的产品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
(2)实现全球资源配置
相对于其他产品,FOF更容易达到全球资源配置的目的,因为它的投资标的为基金,只需要市场上有QDII基金的存在,即可方便地把全球的资源纳入配置的范围。目前在国内市场,已有黄金QDII、房地产信托基金、大宗商品基金,除了可以实现全球区域的配置,还能达到大类资产的全品种配置。
2. FOF的劣势分析
(1)投资随意性较强
现有FOF基金投资的随意性较强,隐藏潜在风险。很少会事先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制定明确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及组合调整策略,即便是一些持基比例较高的券商系FOF产品,其运作期间的投资结构变动幅度也较大,经常出现股票仓位高于基金仓位的现象,偏离了契约的约定。
(2)全市场优选基金受限
由于受到证券公司各部门之间业务合作等的影响,FOF的投资经理往往难以根据基金经理的实际水平“优中选优”,而需要兼顾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更加难以做到全市场内优选基金,最多只能做到“次优中选相对较优”。
(3)双重收费问题
“双重收费”是指配置标的基金及投资FOF时均需支付申购费、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大大降低了FOF的吸引力。同时,如果为了减免一定的费用而选择收费较少的基金和产品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标的基金的可选择范围。
(课题牵头单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摘自:《2020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