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售式重整+财产权信托”完美结合 助企业破产重整平安信托特资北区经营中心总经理郑艳谈财产权信托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企业破产重整,主要采用出售式重整,即核心资产以及大量非主业、权属不清、低能低效等非核心资产一起打包出售,但这样仍然存在一些痛点需要解决。”平安信托特殊资产事业部北区经营中心总经理郑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我们采用‘出售式重整+财产权信托模式’,在破产重整中能够实现多方的共赢,能够推动破产程序比较顺畅走下去。”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通过财产权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在业内已有实践,比如在渤钢集团、方正集团的重整过程中,都采用了财产权信托模式。业内人士认为,破产重整中的财产权信托,是服务信托这种金融工具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创新尝试和有效运用,对于推动破产重整程序能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北大方正集团这类超大型企业,不管是从社会经济效益还是从行业影响角度看,都不能简单地一破了之,需要结合这类企业所处行业、资产结构、债权结构等,综合运用多种偿债方式,在短期清偿和长期清偿之间找到平衡点。”谈及具体实践,郑艳说,“从我们的实际操作经验,结合对过往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几乎没有投资者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吃下整个‘巨无霸’;除被投资者挑中的保留资产外,其他待处置资产并非毫无经济价值,但短期内又无法立即处置。该等保留资产何去何从,往往成为超大型企业破产重整路上的拦路虎,甚至会拖延破产重整流程。”
在此背景下,上述重整采用“资产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再通过设立他益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在信托计划项下实现待处置资产清理、确权和处置等工作,并将信托分配作为债权人的补充偿债资源。
而财产权信托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从四个方面发挥出了信托优势,从而推进破产重整顺利进行。
一是风险隔离:在委托人合法合规的委托财产交付后,可成为独立信托财产,不受委托人破产清算的影响,从制度上可以实现破产隔离功能,有助于破产重整案件中区别对待保留资产和待处置资产,将优质资产与低效资产或非主业资产的风险隔离,从而有利于各参与方抓大放小、搁置争议,有效推进重组进程。
二是换取时间:破产重整的程序是6个月+3个月,因而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低效资产或非主业资产的处置;而信托机制较为灵活,受托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交易结构、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财产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高度定制化服务,从而使财产权信托成为破产重整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其他环节无缝连接,甚至可以根据受益人意愿提供清收增值服务。财产权信托的安排可以给予待处置资产足够的处置空间。
三是中立地位:由信托受托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低效资产或非主业资产的处置,可以确保破产程序中中立第三方主导处置事宜的延续性。
四是补充分配:财产权信托对低效资产或非主业资产的处置所得,将向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未获清偿的债权可以进一步得到清偿。
信托作为国内资管行业的先行者,在多年为个人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已完成通过客户信息采集、受益账户管理、信息披露、财产分配等多功能运营服务平台类的搭建,可以为债权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托服务。
从信托的制度优势来看,68家信托公司都可以设立财产权信托,但能够通过这一模式参与企业破产重整却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这是公司首单破产重整中的他益服务类信托,在结构涉及和落地中有很多操作的难点。历时3个月,我们和外部律师、管理人改了数十版财产权信托方案,信托合同核心条款多次推倒重来,结构越论越清,条款越谈越明,一次次的沟通和谈判让我们的结构和条款日臻完善。”郑艳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平安信托特殊资产财产权信托存量业务规模已达320亿元。在业内人士看来,破产重整中的财产权信托模式,是服务信托这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运用,对推动企业破产重整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未来还有广阔发展前景。那么,平安信托财产权信托的实践能给业内带来哪些启发?
对于通过财产权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信托公司需要具备或建立哪些能力?
郑艳结合平安信托的实践认为,一是专业能力。依托于长期财富管理经验、良好人才储备和科学管理机制,平安信托建立了突出的专业优势和不断创新的能力,能够为企业破产重组提供定制化信托解决方案,并创新性引入了良好运作机制。二是清收能力。平安信托特殊资产事业部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队伍,包括法律、审计、评估、投行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具有非常丰富的资产经营处置经验,尤其是核心高管团队,曾是平安银行特殊资产事业部的创始团队,凭借其丰富的业务经验和突出的清收业绩,在业内享有很高的评价。
三是科技能力。搭建了专门系统、满足了超大体量债权人作为受益人的补充清偿需求。
四是建立特资生态圈。赋能平安信托特殊资产“服务+金融”业务发展,可提供定制化增值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在交易结构、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财产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高度定制化服务,从而使服务类他益财产权信托成为破产重整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其他环节无缝连接,甚至可以根据受益人意愿提供清收增值服务。
财产权信托
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为信托财产所设立的信托关系。财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部分、继承权等,甚至信托受益权自身也可以成为另外的信托关系的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