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横流的社会,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都希个世界上都是真善美望这,可是事实却是,网络欺诈成本低,操作简单,而且追查困难,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对无辜的人群下手。以下是一篇来自于一个被大连华讯欺诈的投资者的自述,新宇法务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和注意。
近日新宇法务(18702774976)团队接到一起来自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的投诉:
当时4月初加了华讯杭州的股票群,看到他们天天都有T+1的涨停股票,华讯的王亮反复给我说优惠活动,跨周金股。参加了就可以买涨停股票,赚大钱。有一对一老师直接指导,还能帮助原来的股票解套。还拉我加入微信群,经常看到介绍有人加入后挣了多少多少钱。反复说优惠活动快结束了,说专门给我申请了优惠名额。错过时间就没优惠了。说他们是正规公司,有专业团队花大量人力物力调研股票,有专业高精尖设备抓涨停股票。我看到别人赚大钱眼馋就凑钱在4.25万交钱加入了。加入后马上就把我从那个微信群踢出来了。
所幸该受害者保留了充分证据,并通过新宇法务帮助及时追回了损失。
根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第二十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推广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应当遵守客观、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欺诈客户;
(二)向客户承诺确定收益或收益范围;
(三)向客户承诺承担投资损失;
(四)对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包括以特定客户或者特定时间区间的历史最佳收益作为历史业绩进行宣传,但未向投资者明示;
(五)仅宣传所提供产品的功能但不说明产品的局限性;
(六)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七)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自身实力等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新宇法务提醒:不论销售的是培训课程还是交易技巧,只要向投资者推荐了股票或提供了股票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均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其实,这类骗局已经很常见了,但还是会有源源不断的人上当,讲真的,新宇法务倒是认为这种骗局想要被识破也是很容易,首先还是要坚信那句老话——天上不会掉馅饼!
毕竟,你用脚指头就可以想清楚,为什么一个赚钱的项目,会有陌生人哭爹喊娘的非要带上你?
如果这些高回报的投资都是真的,为什么他们不自己闷声发大财,还非得搞个直播给你上课,人家不可能是吃多了没事干。
你要实在觉得自己运气好也行,到在期交钱这一步总该发现猫腻了吧?!国家已经明令这类夸大宣传投资是不合法的,可你还要往里冲,亏了钱除了怪骗子,也该好好检讨下自己。说了你别不爱听,你所信奉的老师,其实背后都是些拿着你的亏损分成,过着自己奢靡的生活罢了。要想这群人教你投资赚钱,我想你不赔个几十万,应该是醒不来了。
注:本文由新宇法务独家撰写,咨询请联系新宇法务(18702774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