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76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1宗仲裁案件已裁决; 1宗案件执行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已撤诉案件诉请金额为;5776.1万元;已裁决案件的金额约288.95万元(未包含延期利息);被执行案件涉及的本息合计约14.9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已撤诉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上述已裁决案件,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被执行的案件,公开信息显示起拍价格已超过公司账面价值,实际拍卖成交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会产生投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涉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告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公告编号为临2020-006号,案号为(2020)沪74民初1号)。2021年8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做出(2020)沪74民初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原告已于2021年8月10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总计为150,900.元,由原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涉及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1-010号)中披露了申请人为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宗仲裁案件(案号为:SDX20210038),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上述仲裁案件的《裁决书》,仲裁庭依法裁决如下: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2017上海国际马拉松赛合作协议》于2020年8月18日解除;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合作费用人民币2,800,000元,并以人民币2,8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1日起按照每月1.5%的利率标准计付延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3.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7,000元;
4. 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5. 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69,438 元,由申请人承担10%即人民币6,943.8 元,被申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62,494.2元,鉴于申请人业已预缴全额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代为垫付的仲裁费人民币62,494.2 元。
以上2、3、5项所涉支付费用,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涉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件
前期,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出具了(2020)京0111民特814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执609号《执行通知书》,裁定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2. 98%股权,将所得拍卖、变卖价款优先清偿公司欠付的流动性支持资金本金12亿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合计约14.9亿元)。关于该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诉讼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临2020-067号、临2020-072号)。
2021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拍卖公司通知,公司持有的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2.9792%的股权将于2021年10月18日10时至10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拍卖。
截至2020年末,公司持有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66,580.05万元,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466.90万元。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已撤诉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上述已裁决案件,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涉及司法拍卖的案件,公开信息显示起拍价格为110,483万元,已超过公司账面价值,实际拍卖成交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会产生投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 《裁决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