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电影产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几乎每周都会产生过亿的电影票房,电影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娱乐消遣选项。而最近几年电影投资已经被提到台面上,并且已经有了巨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影视投资的盈利案例一波又一波袭来的背景下,电影投资也开始被大众人们开始了关注。
同时影视投资也是一个年增长率超过30%的行业,因此很多人想投资电影项目从中分一杯羹,但是电影投资里其实也有很多骗局,该如何区分电影投资骗局也是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之一。(维权追损安平法援VX:15586804067 Q:1513338448)
而近期也出现了不少投资电影被骗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没有相关资质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这类涉及到诈骗及非法集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的影视公司并未获得第一出品方的认可,或者并未投资参拍该电影,通过包装,虚假宣传误导电影投资人,而这类行为还同时涉嫌非法集资。
二、存在欺诈行为,但尚不构成诈骗的,合同可以撤销,并要求其退回投资款项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做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影视投资中合同欺诈非常常见,也是影视公司最常用的手段。
我们近期处理的几起影视投资案件中,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签订的合同也是五花八门各种都有。有的描述为电影版票转让,有的是电影收益份额转让,还有影视票房收益权转让。其中有些存在过度溢价转让,影视公司通过层层转手,到普通投资人的时候已经是几倍甚至数十倍的溢价,而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维权追损安平法援VX:15586804067QQ:1513338448)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影视投资欺诈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没有投资份额,宣传有投资份额的;
2、没有对外融资的权利,宣传有对外融资权利的;
3、仅为份额投资方,宣称为主控方、出品方的;
4、没有版权份额,宣称拥有全部或部分版权份额的;
5、不享有广告招商、宣传、发行、衍生品开发权利,宣称有广告招商、宣传、发行、衍生品开发权利的;
6、虚构相关主体资质、拍摄资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
7、主创人员、相关出品方的信息存在欺诈的;
8、虚构拍摄预算、宣传发行预算的;
9、虚构曾出品过成功知名影片的事实的;
投资者在不慎遭遇骗局后,首先要保持冷静,缕清思路,并保存好相应的记录资料,以备不时之需;其次,不要听信对方任何试图让你加金继续投资的话;还有一点,哪怕你现在识破了他们的骗局也不要当面去拆穿他们,也不要与对方进行无谓的争辩或对峙,这些对你没有好处,一旦矛盾激化,只会让他们拉黑删除你。你要知道的是,如果他们消失不见或者联系不上,就会增加你维/权成功的难度,所以一定要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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